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青岛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校办企业实际,进行校办企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建立起符合校办企业特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校办企业人事分配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建立竞争机制。按照“按劳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进行用人制度改革。
2、健全激励机制。按照“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职工的收入同企业效益、岗位责任、工作绩效挂钩。
3、强化岗位意识,加强岗位管理。按照岗位要求,实行岗位聘任、聘用制,签定聘任、聘用合同。
三、改革目标
建立“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建立体现“技能加绩效”的岗位工资制和实行适应不同岗位特点的多种分配形式。
根据企业管理现状和实际情况,岗位工资制可由以下两种方式供企业选择:
1、“全额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技能要求、任务、目标等,确定岗位月工资额,并按月进行考核,扣除应扣部分,按月发放。
2、“岗位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完成岗位基本要求,即按月发放岗位基本工资,岗位绩效津贴经考核、考评,可按月或按季发放。
四、岗位管理
1、设岗原则:实际需要、结构合理、配置优化、精简效能。
2、岗位基本类别。
①企业领导:厂长(经理、党支部书记)、副厂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厂长助理)。
②中层领导: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及副职。
③专业技术:开发研究、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会计、统计等。
④经营管理:劳动人事、计划调度、产品营销、物资供应、安全保卫等。
⑤生产操作:生产、加工、制造等。
⑥生产保障:维护修理、检验、理化试验、计量等。
⑦辅助生产:保管、资料、档案等。
⑧生产服务:传达、清洁、勤杂等。
⑨班组长
3、岗位设置
①科学编制企业的生产工艺路线和划分生产劳动组织,合理设置业务管理机构,构建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参照“岗位基本类别”,设置具体生产、工作岗位。
②完善企业基础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明确岗位生产任务和工作目标,规定上岗条件;上岗条件中应表明岗位需要的技术职务等级。
③岗位设置,由各企业负责,设置方案应报产业集团批准,并在企业内公布。
4、岗位的聘任、聘用
①领导、技术、管理岗位采取聘任制,其他岗位采用聘用制。
②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
③按照重实际技能的原则,岗位聘任、聘用可高职低聘,低职高聘。
④岗位聘任、聘用采取契约管理方式,签定岗位聘任、聘用合同。企业领导由学校同意,产业集团聘任,其他岗位由企业厂长(经理)聘任、聘用。
⑤无岗者,可在企业内部调整安排,确因企业岗位已满或不服从安排造成无岗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到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交流中心,学习培训,其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岗位工资
1、工资分配形式
①企业领导岗位: 实行与任期目标经营责任制相一致的工资分配形式。
②中层领导岗位:实行与生产、工作任务、 目标、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的工资分配形式。
③生产操作岗位: 实行定额(计时、计件、计量等)工资分配形式。
④营销岗位:实行基本津贴加销售(承揽业务)量提成的工资分配形式。
⑤其他类岗位:实行与岗位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的工资分配形式。
⑥班组长岗位:实行班组长岗位津贴。
2、岗位工资核定原则
①区分岗位类别,体现技术职务等级,根据岗位责任和工作量大小、复杂程度、劳动强度、作业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核定企业的岗位工资标准。
②根据企业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 目标情况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承受能力、参照社会同类平均水平,结合现行工资结构的比例关系,核定企业的岗位工资标准。
3、岗位工资标准额度核定
①根据岗位工资核定原则,完成上年度学校规定任务、目标和经济效益好、具备承受能力的企业,其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青岛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同类人员额度。
②根据岗位工资核定原则,未完成上年度学校规定任务、目标和经济效益差、承受能力低的企业,其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额度可低于上述标准。
③企业领导岗位工资核定由产业集团在“任期目标经营责任书”中规定,其他岗位工资核定由企业负责,其方案需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再报产业集团批准后实施。
4、岗位绩效考核
岗位工资体现的是技能加绩效,而岗位本身只是体现技能要求。上岗者实际具备的技能和工作绩效要通过考核予以确认,并以次作为兑现工资的依据。
①根据岗位类别,科学地建立不同类岗位的考核体系要;考核体系全面、简明、适用。
②建立考核组织,确定科学的考核方法及严格的考核程序,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考核可按岗位业务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其中可以采取分项设分、评分,满分100,汇总确定总分,并依据总分兑现相对应地工资额度的方法。
六、工资发放渠道及有关事项
1、全民所有制身份人员工资仍采取企业将工资单和工资款交学校财务处,再由财务处转到银行打卡的发放形式。
2、其他身份人员的工资由企业自行发放。
3、实行岗位工资后,学校可将企业职工的原档案工资给予保存和挂起来。企业要按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对职工档案工资及时给予调整;按档案工资享受和支付劳保、医疗等保险和福利待遇;按档案工资计算退休工资待遇。
七、说明
1、企业可对工作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专门制定有关奖励的办法,给予奖励。
2、本指导意见适应于有学校在编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正式职工的企业。其他性质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制定办法执行。
3、各企业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产业集团审批。
4、本指导意见的解释权归产业集团。
5、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大学校办产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