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校办企业的管理,经校办产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校办企业中实行任期目标经营责任制度,其办法如下:
第一条任期目标经营责任的范围、期限
1、本办法适合青岛大学所有的校办企业。
2、任期目标的期限—般为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按年度签定。
第二条任期目标责任书甲、乙双方的确定
1、企业任期目标责任书的甲方为青岛大学校办产业集团。
2、企业任期目标责任书乙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企业任期目标责任书乙方的人选,由产业集团才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直接聘任或竞岗聘任的办法确定。
4、竞岗聘任的基本程序
(1) 先确定岗位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条件
(2) 报名范围:校内外符合条件的人员
(3)采取公开报名、审查、面试、答辩、综合评价等办法确定人选。
(4)产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第三条 经营目标和有关指标的确定
1、根据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先由产业集团财务部科学地、合理地测算,提出企业经营目标和有关指标草案。
2、产业集团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目标和指标草案进行论证,并写出论证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根据经营目标和相关指标,产业集团提出有关管理要求,确定企业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四条检查、监督与审计
1、产业集团对实行任期目标经营的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2、企业负责人要主动接受企业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争取党组织对企业的支持和帮助。
3、产业集团对实行任期目标经营的企业每半年进行—次中期审计,年底进行全面审计。
第五条奖惩
1、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负责人,都要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具体数额由产业集团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
2、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期目标和有关指标的企业负责人,要按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企业副职领导干部的奖励比例是正职的60-80%,企业中层和骨干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奖励数额,报产业集团财务部备案。
3、对在任期第一年未完成目标和有关指标的企业负责人,视情况扣除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第二年仍未完成目标和有关指标的,视情况扣大部或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解除目标责任合同,另行招聘企业负责人。
4、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完成任期目标的,由产业集团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目标责任书有关条款,奖惩按修改后的目标执行。
第六条其它
1、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归校办产业集团。
2、本暂行办法自二OO二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