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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2011年12月26日  点击:[]

近期,我校发生了几起网点、报亭被盗案件,盗走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为此,校保卫处和实业发展总公司联合下发了通告,再次提醒各网点、报亭注意以下事项:

1、各网点、报亭认真检查自己的门窗等防盗设施,对存在隐患的及时加固整修。

2、白天离开商铺时,请及时关好门窗;夜间将贵重物品随身带走,特别是现金等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店铺。

3、经常检查线路、插座、气源、防火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有问题的要及时更换。不在经营场所吸烟、不使用明火,按照规定铺设电器线路,不乱接电线,不使用热得快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

4、各网点要文明经营,不允许发生校园暴力事件。

5、没有到保卫处登记的商业网点或网点负责人有变动的,请及时到保卫处治安科备案。

希望各商业网点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管好自己的物、看好自己的门”, 不给违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共同创建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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