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07年全校冬季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及整改意见》的指示精神,大部分商业网点存在非法出租、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人员无健康证、用电不规范、缺乏消防器材等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商业网点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校办企业管理办公室会同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办、学生处、宣传部等部门对校内商业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首先由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对所属的商业网点重新登记;对符合条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规范用电、配足消防器材)的业户将由校办企业管理办公室发放校内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商业网点则责成其必须立即停业,进行整顿,待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开业;一经批准设立的校内商业网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一旦发现违规经营将立即取消在校内的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