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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关于校办企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意见

2006年10月26日  点击:[]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校办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规避、化解经营风险,学校决定于近期对校办企业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

一、清理整顿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校办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目标,突出学科特色和科技产业特点,发展科技型和为教学科研服务型企业,撤并不合格企业,促进我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工作范围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范围是全校已开办的所有校办企业。

三、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使企业达到以下要求:

(一)注册资本金到位

(二)有专职人员

(三)财会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校办企业实行学校一级管理

(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保证企业资本金到位

企业资本金不实给学校和企业带来很大风险和危害,为规避和化解风险,通过这次清理整顿要使企业的资本金到位,其途径如下:

1.由现主管单位投资把缺额补齐

2.变更注册数使之与实有数一致

3,对企业进行改制使资本金到位(改制办法另定)

属主管单位投资的需先把资金交由校产办查验,由校产办代投。

(二)在企业核定专职人员

为解决企业由于无专职人员而导致企业组织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状况,学校决定在企业中核定专职人员,并由企业承担相应的工资、福利。一个企业的专职人员定为1人,对象为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学校正式职工。

(三)健全规范企业财会工作

为改变学院(处、部门)属企业规模小、人员少,会计人员多为兼职和外聘等原因而导致的其财会工作内部控制不健全,核算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等状况,学校决定对这些企业的财会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校办产业集团财务部承担其财会工作职能。

(四)扭转亏损局面

通过会计报表反映有不少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有的出现连续亏损,甚至开始亏本。对亏损企业责令其负责人写出情况报告,分析亏损原因,制定扭亏措施,落实扭亏责任。对扭亏无望的企业要予以关停。

(五)调整产业结构,突出科技产业地位

鉴于国家税务部门已停止了对非科技型校办企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和国家赋予高校“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使命,学院属企业必须突出科技产业特点,处、部门属企业必须体现服务功能,凡不属于此类的企业原则上要停办。

(六)理顺管理渠道,强化管理职能

鉴于目前学院(处、部门)对下属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学校决定把学院(处、部门)属企业收到学校实行一级管理。

实行一级管理后,学校可视学院(处、部门)投资等情况将原属企业上缴的利润返还给学院(处、部门)。另外,在实行一级管理后,学校将对企业采取“目标经营责任管理”,同企业负责人签定《目标经营责任书》,并由其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五、有关事宜处理

(一)达不到清理整顿目标要求的企业要予以关停;对虽达不到清理整顿目标但具备重组条件的企业,可进行重组。

(二)关停和收到学校实行一级管理的企业,在此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问题,仍由企业及原归属单位承担责任和负责处理。

(三)关停企业要进行审计和办理注销,注销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重组改造企业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清理整顿工作步骤及方法:

(一)步骤

清理整顿分两步进行,先是学院(处、部门)所属企业;再是校直属企业。

(二)方法

1.调查情况

由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和填报专用表格。

具体有“会计报表”(2001年度),“企业人员情况表”,“企业编制人员意见表”,“实收资本表”,“经营业务情况表”,“企业是否保留询查表”。

2.汇集材料

由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对上报的材料,表格进行审查,整理、分类、分析。

3.提出清理整顿意见

在整理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对每个企业进行核查,并根据其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4.分别落实处理意见,汇总清理整顿情况报告学校。

七、清理整顿工作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学校决定成立“青岛大学校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产办。各有关学院(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人员名单要报校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清理整顿工作纪律

(一)凡属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范围的企业都要认真参加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无故不参加的企业,其负责人和主管单位要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二)对注销企业若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的,学校将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填报表格及提交相关材料的责任人应对其真实、全面、完整性负责。

九、清理整顿工作时间安排(附后)

十、本意见解释权归校产办

十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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