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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集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

2014年06月03日  点击:[]

为了加强校办企业集团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及时掌握、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校行政出台的制度、规定,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校办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根据(青大党办字〔2014〕1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学习的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应当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集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现将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组成: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由集团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集团所属各部门、全资和控股企业负责人参加。成员当中的中共党员为正式成员,非中共党员列席会议。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职责和学习内容:

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集团党总支书记担任。实行组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学习,指导、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每年3到4次,专题学习结合集团发展的需要不定期进行。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及集团发展的大局开展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立中心组秘书(由党总支秘书兼任),负责做好学习的服务保障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校办企业集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目的和要求:

1、统一思想、立场一致、顾全大局、协调发展。通过学习,强化集团的学习意识,尤其是思想认识方面,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集团各项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树立一切为了集团发展的意识,团结一致共创大业。

2、中心组成员要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做好自学工作,及时记录自己的学习心得。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思考分管单位、部门的发展思路,拓宽发展渠道,为实现校办企业集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出谋划策。

3、中心组成员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每年撰写1-2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为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4、中心组成员要准备理论学习专用笔记本,中心组秘书要及时记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总结学习经验。

校办企业集团党总支

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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