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青岛大学科技园B座后及右侧护坡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青岛大学校办企业集团
工程编号: KJY-200805
日 期: 2008年5月
青岛大学校办企业集团
| 招标方式 | 网上邀请招标 |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发标时间 | 5月12日 | 地点 | 青岛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 
| 勘察现场 | 5月12日 | 地点 | 青岛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 
| 答疑时间 | 5月12日 | 地点 | 青岛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 
| 投标截止时间 | 5月15日 下午4:30分 | 地点 | 青岛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5月16日 下午2:30分 | 地点 | 青岛大学科技园会议室 | 
| 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 | 嵌草砖铺设、草皮种植、花草移植、场地平整等 | 
| 联系人 | 吕老师 | 联系电话 | 0532-85958815 | 
| 联系地址 | 青岛市宁夏路306号青岛大学科技园 | 
一、综合说明:
二、招标要求:
(一)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施及周转材料等。
(二)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三) 工程临时设施有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予提供。
(四) 承包方每完成一道工序作业必须通知发包方对完成工序进行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作业。
(五) 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有关规定和招标方要求执行。
三、投标须知:
(一) 投标单位所编标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三) 标书形式及内容:
(1) 开标报价书,即:后附“工程量报价单。”
(2) 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3) 其他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 报价:中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以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的数据,确定合理报价。
(二) 工期:招标工期:20天。即:开工日期:2008-05-20日—2008-06-09日。为中标单位所报工期(在此工期内可自报),除以招标单位的原因外,不得顺延。
(三) 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 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2) 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绿化工程验收规范及验评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四) 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五) 工程价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的60%;审计完毕,付至总造价款的90%;预留总造价款的10%做为保修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达到质量要求,余款一次结清,同时终止合同。
(六) 结算方式: 
按中标的总价结算。
(七) 材料供应方式:
中标方自行采购。
(八) 材料差价的结算方法:无
(九) 罚则:达到优良工程的,留质保金以外的全额付款;工程质量不合格,除保证金外扣罚工程总价的5%,同时必须翻修至合格。
(十) 工程保修:按工程总造价款的10%做为保修金;工程施工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款退还。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 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所使用的人工、材料、工具及垃圾外运、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投标单位认可为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综合报价单价中,一次性包死。
2、 工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内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议。
七、附加条款:
1、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造价追加有承包方承担。
2、 承包方如出现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无条件的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附件:工程项目施工基本要求及报价清单
|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 | 
| 1 | 水泥块嵌草砖 (400MM*400MM*150MM厚度50MM) | 平米 | 900 |  | 
| 2 | 草皮种植 | 平米 | 900 |  | 
| 3 | 场地整理 | 平米 | 900 |  | 
| 4 | 地膜覆盖 | 平米 | 900 |  | 
| 5 | 种植土填充 | 立米 | 80 |  | 
| 6 | 桂花树(直径3CM以上) | 棵 | 4 |  | 
| 7 | 枫树(直径3CM以上) | 棵 | 4 |  | 
| 8 | 迎春花(直径2CM以上) | 组 | 6 |  | 
| 9 | 耐冬(直径2CM以上) | 组 | 4 |  | 
| 10 | 冬青(球径100CM以上) | 组 | 8 |  | 
| 合计报价 |  | 
投标单位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注:一、工程量为招标单位测量,投标方如有异议,可自行测量(但不能更改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只能在报价中调整。工程总价一次性包死。
二、工程质保期为壹年,绿化部分免费成活保养半年。
三、中标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非中标单位,不再行通知。
四、标书成本费200元,不予退还。